增值税 (VAT)

泰国《税法典》规定的增值税税率为 10%。但自 1997 年金融危机以来,内阁发布法令将税率降至 7%,以减轻民众负担。此优惠税率一直沿用至今。

年销售额或服务收入超过 180 万泰铢的经营者,必须在收入超过该限额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增值税注册。

ตัวอย่างแบบฟอร์ม ภ.พ.30 สำหรับยื่นภาษีมูลค่าเพิ่ม

经营者可以从收取的销项税中扣除支付给供应商的进项税

某些类型的商品和服务免征增值税,例如:

  • 农产品
  • 教育服务
  • 医疗保健服务
  • 公共交通运输

在线申报: 次月 23 日之前。